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集团总校是2017年由平凉市政府和陕西师范大学合作创办的一所市属公办完全中学,现为平凉市市级示范性完全中学。学校现有73个教学班,学生4168人,专任教师253人。自建校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创新、实验、优质、示范”的办学定位,依托陕西师范大学雄厚的基础教育资源,秉承“开放、和谐、崇真、坚卓”的校训精神,形成“以学生发展为本,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负责”的办学理念,坚守“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品牌铸校”的办学思路,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及办学影响力稳步提升。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篮球、排球特色学校”,甘肃省“文明校园”“五四红旗团委”“语言文字示范校”,平凉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市级示范性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第一名”“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单位”“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德育五星校”等五十余项荣誉,目前正在向现代化、高水平、示范性的市内一流、省内知名学校目标迈进。
一、学校概况
1.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学校环境优美、布局合理、文化底蕴深厚,现已配备完成理化生实验室、音乐专用教室、国画水粉教室、舞蹈排练教室、创客教室、通用技术教室等40多个专用教室。近年来维修扩建教学楼、图书馆、餐饮楼、学生浴室等,新建成800座位多功能报告厅及学生公寓楼,现均已投入使用。新设施的建设与使用,极大地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条件。学校致力于建造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多层次、多品种、多色彩的花园式学校,已培育各类观赏花木植物近百余种,校园内绿树成荫、花繁草盛、鸟语花香,环境幽雅。
作为一所高中部实行全封闭管理的寄宿制学校,学校始终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制度为先、监管前置、用心服务,切实保障了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赢得了学生和家长的认可和赞誉。学校餐厅连续多年被评为平凉市“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及“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示范单位”。学校宿舍采取“严而有爱”的准军事化管理方式,由教官和班主任对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做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和照顾,既显著提升了学生的自主管理和主动学习能力,也解决了家长因工作繁忙而无暇照顾子女的后顾之忧。学校多次承担全市校园宿舍安全管理示范观摩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学校充分依托陕西师范大学雄厚的基础教育资源,与陕师大附属中学、高新一中、曲江一中等名校深度融合,在学校课程设置、教研教改、集体备课、教师培训、高端培养等方面全面合作,广泛借鉴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全力推动教师专业提升和学生视野开阔。
2.教师队伍快速成长。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53人,其中高级教师20人,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17人,市级“四方公认”优秀教师6人。近年来,学校共签约公费师范生48人,面向全国公选优秀在职教师103人,面向全国重点师范院校签约83人,其中78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学历达标率为100%,教师平均年龄31岁,年富力强。学校每学期通过聘请陕师大知名教授和省内外骨干教师开展培训,组织教师赴名校学习交流,实施“思维型教学”“六课工程”“青蓝工程”“名师工作室”等具体措施,全面促进教师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提升。
近年来,累计有245人次获得市区级以上教育教学先进奖及各类教学竞赛奖励,有21项省级课题、31项市级课题通过结题,“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正在加速形成。
3.育人特色不断彰显。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通过营造温馨和谐的育人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开设“菜单式”选择、“走班式”参与的社团课程,构建家校社协同共育的机制等,着力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习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的发展。
学校的思政大讲堂、艺术节、科技节、阳光体育周、读书月、劳动实践月等德育活动已经逐步形成体系并彰显出特色,在一年四季精彩纷呈的德育活动中,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学校育人工作被《中国教育报》专题报道,特色课间操先后被“人民日报”“共青团中央”“北京卫视”等国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并受邀参加“2021年北京卫视春晚”演出,赢得了全国观众的认可和喜爱。在2020年甘肃省第二届学生合唱艺术节活动中,学校“鹿鸣合唱”荣获全省一等奖。在2022年甘肃省第五届中学生运动会篮球项目比赛中,我校男篮代表队斩获全省第四名,刷新了近年来平凉代表队参赛的最好成绩。
4.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在近三年的高考中,我校毕业年级教学质量实现大幅增长,三年三大步,真正实现“低进高出,中进优出”的发展目标,学校高考质量跻身平凉市市级示范性高中第一名,高考理科、文科全部科目及高考美术学科均获市级“优胜学科”。近年来,已有优秀毕业生200余名同学以优异的成绩分别被复旦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兰州大学等985、211和双一流名校录取。
红烛精神,薪火相传;教育报国,矢志不渝。阳光热情的平实师生正以坚定的信念、严实的作风,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而奋勇前行。
二、招生安排
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在即,我校竭诚欢迎片区内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平凉市崆峒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为确保区域内学生受教育的权利,遵循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予以公告。
(一)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集团总校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2.招生范围
(1)宝塔路及南段延伸线、甘肃医学院西墙以东,泾河南路以南、大岔河以西,高速公路以北;
(2)柳湖镇王坪村、十里铺村、保丰村。
(二)招生程序
招生入学程序依次为:摸底→登记→审核→公示→发放入学通知书→报名。
1.城区小学毕业生
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集团总校七年级招生从8月12日开始,8月14日前由生源学校参照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收缴收集住房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认真查验资格,经生源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逐人审核后,分类造册,将花名册交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查验、审核住房、户籍等情况,对照招生政策确定招生名单,送交我校,按照区教育局审定的花名册,8月18日在学校外醒目的位置公示升入我校学生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1日由生源学校到我校教务处(笃行楼109室)领取入学通知书并统一发放。
2.农村小学毕业生
在崆峒区农村小学就读,家长在城区务工或经商,有意愿进城上初中的小学毕业生,8月13日前由原就读学校所属学区参照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收缴收集住房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认真查验资格,经生源学区逐人审核后,按招生学校分类造册,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查验、审核住房、户籍等情况,对照招生政策确定招生名单,送交我校,按照区教育局审定的花名册,8月18日在学校外醒目的位置公示升入我校学生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1日由毕业学生所属学区到我校教务处(笃行楼109室)领取入学通知书并统一发放。
3.区外小学毕业生
崆峒区户籍在外地就读小学毕业生须持小学毕业证、小学学籍卡、住房证明、户口簿等证件于8月13日前到区教育局教育股报名、审核。
非崆峒区户籍的随迁子女在原户籍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持小学毕业证、小学学籍卡、住房证明、户口簿、居住证等证件于8月13日前到区教育局教育股报名、审核。8月21日由毕业学生本人持户口本和毕业证到我校教务处(笃行楼109室)领取入学通知书。
进城务工和经商随迁人员,在我校片区租房居住者均审核为平凉实验中学教育集团保丰分校(平凉九中初中部)。
4.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对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应急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鄂医护人员子女、急需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予以照顾。
(2)对“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凡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儿童,经家长申请,应接收他们到学校随班就读,不得设置门槛,借故拒收。
(三)说明事项
1.房屋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产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又确定其父母在崆峒区城区无其他住房的,该房产证可以作为入学依据;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证明三代人关系的证明材料;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2.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拆迁户家庭适龄儿童,过渡期内租房的,按照合同中的回迁地址,确定就读学校(回迁合同中未明确回迁地址的,原则上按照原居住地址确定就读学校)。
3.在崆峒区城区购房未交付,但已持有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且租住在购房地所在学校招生片区的,按有房确定就读学校。
4.房产证在抵押期内的,可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或“甘快办”小程序注册查询有房信息,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代替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代替房产证报名。
5.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房的说明报告及居住1年以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
6.自2024年开始,初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三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2022年、2023年房产未提供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7.经学校审核不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招生学校向家长说明原因,劝其回实际居住地片区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或由区教育局安排调剂到相对就近有空缺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8.经查验在证件和相关材料上弄虚作假者,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内学校入学资格,按调剂生处理,由区教育局结合其实际居住地片区招生学校生源情况,统筹指定就读学校。
9.营业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四)入学报名
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户口本等证件按时到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集团总校报名注册,未按规定报到时间报名注册的视为放弃,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集团总校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本招生简章已报市、区教育局审核,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集团总校招生小组。
招生咨询电话:
办公室:8228003 教务处:13359333666
监督、投诉电话:
市教育局:8213018(基教科) 8212081(监察组)
区教育局:8237013(教育股) 8351430(监察组)
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集团总校
2024年8月12日